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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补充国家科技奖励专家库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12-03     点击数量:

各学院,有关单位:

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《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奖励专家库的通知》(国科奖字[2017]48号)精神,部分学科需要补充评审专家。请大家按照要求,根据附件1中的具体学科专业积极申报,并填写汇总表(附件2)。

一、基本条件(同时满足):

1、年龄不超过55岁。

2、为部(省)属单位三级以上(含三级)教授、研究员(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),40岁以下的专家可以放宽至四级。

3、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(排名前3),或在省级以上学会、行业协会担任学术职务。

二、注意事项:

1、院士、国家杰青和长江学者特聘教授,以及国家科学技术特等奖前5、一等奖前3和二等奖前2完成人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入库,不用申报。

2、专家确认填写信息后报送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。已入库或已由其他单位推荐的专家,不需要重复申报。

3、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对新补充的专家进行去重工作后,会直接通知专家本人填写详细信息。

4、请于127日前,将增补专家汇总表报送至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。


附件:附件1-需要补充专家的学科专业名录.xls

附件2-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.xls


科学技术研究院

2017年12月3日